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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拾中华经典,复兴中华文化

作者:时间:2013-09-03点击数:

新华网北京4月1日电(记者吴晶)“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在清明节首次成为我国法定假日之际,一台以中华经典诗文诵读为主题的晚会将以唐代诗人杜牧的名句为开篇,诠释清明的人文内涵。

4月1日晚,《我们的节日——中华经典诵读》的“清明篇”晚会将在南京举办。晚会实况录像将于4月4日在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卫星频道和江苏卫视同时播出。这是为配合国务院在法定假日中增列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传统节日而开展的活动。

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王登峰说,传统节日的丰富文化内涵应该被重新发现、认识并深深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精神世界,成为滋养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自尊自信的甘泉。而诵读经典则是沟通人民群众心灵与优秀传统文化的最直接途径。

据介绍,在《我们的节日——中华经典诵读》的“清明篇”晚会上,青少年将在教师和知名艺术家的引领下,诵读从古至今以清明为主题的佳作:从杜甫的《春夜喜雨》到朱自清的《春》,人们可以联想到清明踏青的喜悦;从毛泽东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到邓颖超的《海棠花祭》,人们能够感受到清明寄托的思念;从冰心的《谈生命》到臧克家的《有的人》,人们又在清明感悟着人生的价值。 王登峰说,每一个中华传统节日,都凝结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和思想精华,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宝贵资源。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要求。《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也指出: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传统经典、技艺的传承。在社会教育中,广泛开展吟诵古典诗词、传习传统技艺等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努力提高全民族的人文素养,树立良好社会风气。 王登峰说:“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可以在朗诵中亲近中华经典,在亲近中热爱中华文化,在热爱中弘扬中华文明。”

事实上,中宣部、国家语委等部门早在2007年就启动了以“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为主题的“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并委托北京大学出版社选编了面向大众的《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活动在天津、辽宁、江苏、山东、甘肃、福建、山西和江西等8个省市先行试点。